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1211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五四指示》下达后,各中央局和中央分局、解放区各级政府,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工作队,奔赴广大农村,广泛发动农民群众,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运动(简称土改运动)。这次土改运动的中心内容是,发动并依靠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反奸、清算、减租、减息等方式,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从全面内战爆发到1947年2月,各解放区约有三分之二的地区解决了土地问题,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在土地改革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地区侵犯了中农利益;有的地区发动群众不充分,土改不彻底;有的农村干部多分地,分好地,影响了干群关系。对此,中共中央于1947年2月1日在《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的指示中提出:土改不彻底的地方,“必须认真检查,实行填平补齐”,“如有侵犯中农利益的事,必须赔偿道歉”。各解放区贯彻这一指示,于1947年上半年开展土改复查工作,较好解决了上述问题。人民解放军进入战略进攻后,要求解放区更加普遍深入地开展土地制度改革运动,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1947年7月至9月,中央工作委员会在河北省建屏县(今属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10月10日正式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大纲》规定了彻底平分土地的基本原则。《中国土地法大纲》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公开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各解放区为贯彻全国土地会议的精神,从各级党、政、军机关抽调大批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农村开展工作。1947年11月至12月,一个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波澜壮阔的群众运动,很快在陕甘宁、晋绥、晋察冀等新老解放区广泛开展起来。土地改革运动,在一亿人口的老区和半老区,基本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打碎了几千年来套在农民身上的封建枷锁,改变了农村旧有的生产关系,使亿万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了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