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统计:11104291

云南省通信学会

所在位置: 首页 >学会概况 >学会大事记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信息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4877

根据云南省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安排,2016年度云南省信息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会拟于10月召开,现将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省信息通信工程领域,专业从事研究、开发、设计、建设、生产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符合《云南省信息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13]80号)有关学历、资历条件、工作业绩的规定和要求。

(二)职称外语条件,应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89号)文件规定。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65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级和副高级),不再做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方面的要求,予以免试。

(三)破格推荐应符合《云南省信息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评审条件》第八条的规定条件。

三、申报、审核及受理事项

(一)申报人员资格材料

1、申报材料须按“申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顺序要求装订。其中,《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单独装订(一式二份);证明材料与论文等资料一起装订(一式二册)。报送材料一人一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贴“申报材料一览表”。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可从云南省通信学会网站(http://www.yn-cic.org.cn)“高职评审”栏目中通知附件下载。另附与申报评审表相同的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3、申报人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从第一学历开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中级)和聘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B级以上),与专业有关的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章。

(二)审核、受理事项

1、国企、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论文等,由所在基层单位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验,加盖审验章。报省级单位审批,推荐。

2、符合破格推荐的人员,须填报《破格人员审批表》(见附件3)。

3、非国企人员申报材料,由单位审验,并经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签署推荐意见。

4、由推荐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和《资格审议、评审名册》表含电子文档(见附件4)一并提交至省通信学会秘书处。

(三)申报时间及履职年限

1、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8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2、履职年限。自受聘中级职称之日起,计算至2016年8月1日止。

四、填报说明及论文要求

(一)填报说明

1、填表人须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报,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不得删除和变更页面)。

2、对表中若干栏目填写的说明:

封面的“工作单位” 一栏:应填写所在单位全称;“主管部门”一栏:属国企、事业单位的,填写“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属县(市、区)或州(市)单位的,填写所属地的县(市、区)或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系列”一栏:填写“信息通信工程”;“申报职称”一栏:填写“高级工程师”;“专业名称”一栏:应填写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规范的专业名称,即:传输与接入、交换技术、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终端与业务。

表一的“现从事专业”一栏:应与封面填写的“专业名称”一致。

表十二的“基层单位意见”一栏:由申报人所在基层单位填写评价意见(不能简单填写同意推荐)。

表十七的“单位审核推荐意见”一栏:属国企和事业单位的,由省级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县(市、区)或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意见”一栏:非国企、事业单位的,需经所属地的县(市、区)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审核推荐意见(附高职评审委托函)。

3、属多人合作成果,要提供相应的成果量化名次证明。

(二)论文要求

1、符合科技论文结构要求。选题正确,应结合当前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和工作实际,对工作有一定指导价值。不能以工程项目总结、施工方案、测试报告等作为参评论文。

2、多人合著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

3、非省部级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刊载的,需提交2篇(每篇不少于4000字),并指定一篇为代表作(在论文的封面和论文“眉页”上注明“代表性论文”)。

4、已在省部级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的,无字数要求,但需提供刊物原件核验。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论文需采用纸质双面打印,并附电子文档。

5、对申报提交的论文,全部实行网上检索。由学会秘书处委托第三方负责检索,以确保论文检索的公正性。凡检索查重(复制比)超过30%的论文,不予作为申报支撑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学会秘书处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份退回申报单位存档。

(二)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费发〔1998〕139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56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为提高论文的撰写质量,省通信学会拟于4月下旬在昆明举办一次科技论文写作培训。需参加培训的个人,请于4月15日前将“论文培训报名表”(见附件5)报学会秘书处。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36号,省通信学会1312、1304室。

联系人:代老师、申老师  0871-63551002、63551003

学会邮箱:yn-xuehui@163.com。 

附件:1. 申报材料一览表

2.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 破格人员审批表

4. 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5.论文培训报名表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2016年3月31日